瀏覽單個文章
the_yongching
*停權中*
 
the_yongchi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垃圾場
文章: 127
引用:
作者alurop532
看服裝,應該是這位吧.......


感謝分享,喜歡這型的妹妹


引用:
作者cjc6352011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你找得到對方嗎?


兩個人互告就好了,這樣就不用在這吵了,由法官來幫他們判斷誰是誰非,時間一定夠的,畢竟公然污辱罪的追述時效有五年。
舊 2012-03-17, 01:35 AM #19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he_yongchi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