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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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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FLY-SKY
咦..妳可以堅持做正方.他人就不能堅持做反方??這世界遊戲規則您倆訂的?呵呵....

我凹的很難看!!那怎不說您倆挺女事主挺的蠻狂熱呢??

請問...跟你不同意見就是挺原告?
我比較投機,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而已
引用:
警方指出,從大直汽車賓館監視影像發現,女模是被林嫌抱上車轉往新北市,且女模血液檢驗有安眠藥反應,研判林嫌說詞避重就輕,不排除他另涉他案。...

到底誰腦補了?
你那些看了讓人不舒服的生殖器假設,
事後設計栽贓論,要不要吞回去?

前面不是還說原告也是嫌疑人?這個要不要順便?
 
舊 2012-03-16, 06:03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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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