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seraphicsid
恭喜,不過還是希望貴黨多多宣導不要同車道and右側超車
機車換車道請打方向燈
看到人家右轉時候請不要從右側硬闖
看到計程車已經打燈且很靠右了還硬往右邊塞
等一下,不會死。

我們繼續努力&也很想未來能讓汽車&機車駕駛都能更互相尊重&禮讓些...


[YOUTUBE]N0v5mKLrbPg[/YOUTUBE]

但請大家想像這些現況...

1. 直行的汽車&機車,當大家都規規矩矩行駛在中間車道... 結果前方遇到龜車或狀況,需要超車時...

守規矩的汽車:遵守法規,切換到左側的車道,超車通過
想守規矩機車:想遵守法規,切換到左側的車道超車 -->『禁行機車』 ;但因為不想被罰錢,只好摸摸鼻子... 改切換到『右側』車道 --> 超車

為什麼敝黨一開始就呼籲『最基本』得保障機車三車道路權? 因為如果連三車道路權都未受到保障,等於全面性剝奪掉機車騎士『合法直接左轉&合法超車』路權... 政策法規訂得不合理時,自然很難要求機車騎士不從右側超車!

2. 大家路口仔細看看,會規規矩矩『提前打方向燈+切換到外側車道』然後再右轉的汽車有幾成? 當一大堆汽車都違規中間車道右轉,加上限制機車路權在最外二車道(甚至一車道)時... 中間車道右轉的汽車『難以避免』會遇到外側非常龐大直行的機車車流鑽過...

所以,我們為何要爭回機車路權? 因為現行的法規,根本是變相地逼機車騎士不守規矩啊~
舊 2012-03-15, 03:49 P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