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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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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依照新聞的內容..違規事證是"佔用人行道"
個人不支持停車車主需負責,因為..人行道不影響行車動線.....
如果.違規原因是佔用"車道",影響行車導致傷亡發生,
比較有理一點..
否則..
有人被撞時..摔落路面受傷
而路面不平整.. 那國家是否應主動賠償?

不過..法官最大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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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2-03-03, 08:30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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