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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lompt
公司現在就說小心被告
甚麼瀆職之類的
意思就是要自己想辦法交接完再走
前幾天還要我出庭前同事被告QQ

告是告得贏
可是這樣一直跑法院或是協商
誰受得了><
另一方面是剩下的人連去機房上機架都不會
也不會裝伺服器 設RAID 設網路 設防火牆等等
一跑等於立刻解散
只好慢慢教 教會我就可以消失了
之前有就業博覽會看不錯的人
提晉用也不了了之
也得在催了


您任職哪間公司? 他們做過什麼樣的事情, 有沒有自己收集一些記錄?

公司如果恐嚇你, 這也算犯罪吧.
舊 2012-02-29, 02:00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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