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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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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s953812
拖了兩個月
那就是您的問題
也許您根本不想走吧

公司現在就說小心被告
甚麼瀆職之類的
意思就是要自己想辦法交接完再走
前幾天還要我出庭前同事被告QQ

告是告得贏
可是這樣一直跑法院或是協商
誰受得了><
另一方面是剩下的人連去機房上機架都不會
也不會裝伺服器 設RAID 設網路 設防火牆等等
一跑等於立刻解散
只好慢慢教 教會我就可以消失了
之前有就業博覽會看不錯的人
提晉用也不了了之
也得在催了
     
      
舊 2012-02-28, 11:22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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