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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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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qazplm1234
時代變了~~

說實話...我是女方監護人的話..
18個..應該..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382

不過我剛剛看新聞說少女17是高職生
可能也沒什麼罰則吧
而且又是自願前往
我之前有PO一個連結
你的連結女主角只有14
這是天理難容的年紀
為什麼法律特別會保障低齡者
那是因為低齡者辨別能力社會歷練還不夠
所以法律是偏向他們
但當你年紀再大一點情況就不一樣了
而且與其要我女兒賺這種錢我寧可不要
我寧願跟那些人一點關係都沒有也不願再見到他們
 
舊 2012-02-28, 02:28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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