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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引用:
作者Earstorm-2
通常這句話可以理解成"你還在等眾人一起出面"的意思, 也就是不是自己一個人承擔.

當別人欺負你的時候, 你覺得應該怎麼做? 我不反對報警, 但如果時間跟情況都不站你這一邊, 那就什麼也不做嗎?

現代社會或許不推崇這一項, 但我覺得可以有恩報恩, 有仇報仇.

當然我還是盡量不傾向於暴力, 但離職時我把自己私人電腦裡的資料庫全刪了, 一樣也不給公司就是一個表態.

不利用公司資源, 但也不把自己的成果平白無故的留給公司, 玉石俱焚.

話說我之後要重建也是要一段時間, 但這就是代價, 公司跟我都要付些代價.



企業早就有預防了 只是貴前公司 動作慢
我之前離職前 離職單 丟出去 mail 就被鎖 公司 說系統故障
資料有些權限 都無法使用
後來聽同事說 總公司 下令 所以同事的電腦 也不敢借我使用
但是可以借我看

慣企業 被腦工局 罰
最後還不是乖乖的先 繳錢
.......重點 在於公司又提出 訴願
中央腦委會 竟然真的撤銷

很多事情 很可怕 不要問
(我這都有公文)

靠自己最可靠 依賴政府 勞工只有一個字 送你 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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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2-02-28, 01:39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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