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新聞] 宏達電7項違法 有員工連做16天
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只能說.. 明知還要做, 不去投訴或乾脆拿刀砍了害你的人, 你還要做? 那沒救了.
我不提倡暴力的行為, 但我認為人要有基本的尊嚴與自知, 熟可忍孰不可忍, 懂麼?
2012-02-28, 09:48 AM #
10
Earstorm-2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arstorm-2
瀏覽Earstorm-2的個人網站
查詢Earstorm-2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arstorm-2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