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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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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SaSaYa
其實很簡單!

大家想一下,在台北的話,夫妻約莫36歲都在上班有一個剛出生小朋友的家庭給保母,還在負擔房貸

基本開銷 保母費1萬八+房貸算2萬,家庭基本開銷(電話水電瓦斯管理費第四台,家用消耗品..)抓一萬,
兩夫妻每各月生活費抓6000(三餐+通勤)
這樣就六萬開始起跳,小朋友的奶粉尿布還沒算,政府的稅也沒算
如果兩夫妻加起來沒有7-8萬,也很難敖的過去
更不用說有車貸,或是房貸500萬以上的家庭
所以如果以臺北看天下,其實這種人還算蠻多的

夫妻兩個人 一個月生活費抓6000!! 這不可能吧
我一個月的油錢就不止這個數字了
更不要論兩個人一個月的三餐

小孩媽媽自己帶 房子用租的 出門騎機車
這樣先生一個月有4萬 就應該夠用了
舊 2012-02-23, 04:24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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