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ompt
行人闖紅燈原則上是無敵的
跨越馬路才是道義
基本上台灣的道路如同歐美
採用的是屬人主義
算是以人為本........
|
是的 ,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面是無敵的 , 若任意穿越馬路 , 還是得吃下自己的錯 .
就好像最近那個礁溪小女孩的事故一樣 . 肇責不會全在汽車上 .
而我說的道義上的責任 , 並非只在車輛對行人 , 而泛指所有車禍過失 .
聽過太多這樣的例子了 .
引用:
作者James.Jam
只能說條伯心機很深啊...
|
恩 , 畫押之前一定要看清楚 ! 有任何錯誤一定要要求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