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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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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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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站長
蠻有趣的案例,樓主朋友的叔叔是好人,只要他提出他有受傷,這要出錢的鐵定就是BMW車主了,不管有沒有真的受傷,或是說傷勢多重,有受傷就贏,畢竟,這個所謂的傷勢.....基本上都是看多會演而已,從事發的輕微皮肉傷開始,每一天會成等比級數的擴大傷勢,啥是非對錯都不適用

這種汽機車的事故自己遇到的跟幫人處理的也不少件了,機車騎士沒受傷的話,這案情大概就變成汽車對汽車的模式在處理,基本上汽車對汽車就是拚財損跟肇責而已了,都是民事問題

過失傷害告訴,自事發開始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出,傷勢自己掰,金額自己掰,不過要不要這麼做就看自己的良心了,我個人傾向給他錢我人健康沒事就好,收了我的錢他會有報應這樣的心態

被酒駕0.8的機車衝撞我都要賠人家錢了,人家的酒駕罰款跟醫藥費不跟你討跟誰討啊XD


汽車賠機車,機車賠行人

曾經撞到闖紅燈行人的我也陪過一筆
舊 2012-02-23, 12:26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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