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yocera
有啊
我幾年前騎重機時出過一次車禍,那次我就是完全無肇責
和車友聊天有講過,說實在遇到腦袋不清楚的法官的機率,雖然不能說沒有,但也不算高
在一些車禍案件頻繁的地區更是低,因為經驗多前例多,不太會有離譜判決
但是警察的問題會比較大,只要現場圖故意畫的有"技巧"些,判決最後就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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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想主張對方行駛速度太快 , 就說沒看到對方 , 想這樣把對方跟超速做連結 !
問題是這樣的說法根本是白目 , 這樣說就代表自己疏忽 , 承認自己的肇責 .
有另外一種正確的說法 , 只是我不曉得該不該在這邊說出來 .$^&#%*
做筆錄時的說法 , 也會影響到日後肇責比率的高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