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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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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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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寧缺務濫
小弟去年元旦的車禍,給大家參考一下
當天晚上我騎車回家,直行在內二車道(三線道,內一為禁行機車)
當時前方50公尺路口的號誌燈為綠燈,分隔島對向有轎車停著準備左轉
到了30公尺的時候,對向轎車突然加速,明顯是要在我之前左轉通過路口
想當然是撞了,心裡只有一個念頭就是[車頭抓正,前後急煞]
(為什麼我綠燈直行,你要衝出來?)
強大的撞擊力後,我跟著車滑出去了......一陣旋轉
車頭半毀+前叉內縮+.....,看樣子大修是跑不掉了
人是坐了救護車到醫院照X光才知道,原來左鎖骨+左膝蓋+左腳小指三處骨折(只有裂,沒斷,過年假期泡湯)
對方咧,Camry後保桿掉一半下來,右後葉子板損傷,不確定是男還女開車,人沒事
肇責判定,對方紅燈左轉,占70% ; 我涉嫌超速(該路段速限50,我60),占30%
對方在急診室543有的沒的,事後完全沒出現,直接由保險公司出面跟我談
(大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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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再告民事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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