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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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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應該考慮提案修法...
車禍鑑定後,為『主要肇事原因者』,其財損部分需100%自己負擔!

不然開越名貴車的人豈不越囂張,因為吃定其他人賠不起而不敢撞他...
舊 2012-02-21, 10:46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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