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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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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去年元旦的車禍,給大家參考一下
當天晚上我騎車回家,直行在內二車道(三線道,內一為禁行機車)
當時前方50公尺路口的號誌燈為綠燈,分隔島對向有轎車停著準備左轉
到了30公尺的時候,對向轎車突然加速,明顯是要在我之前左轉通過路口
想當然是撞了,心裡只有一個念頭就是[車頭抓正,前後急煞]
(為什麼我綠燈直行,你要衝出來?)
強大的撞擊力後,我跟著車滑出去了......一陣旋轉
車頭半毀+前叉內縮+.....,看樣子大修是跑不掉了
人是坐了救護車到醫院照X光才知道,原來左鎖骨+左膝蓋+左腳小指三處骨折(只有裂,沒斷,過年假期泡湯)
對方咧,Camry後保桿掉一半下來,右後葉子板損傷,不確定是男還女開車,人沒事
肇責判定,對方紅燈左轉,占70% ; 我涉嫌超速(該路段速限50,我60),占30%
對方在急診室543有的沒的,事後完全沒出現,直接由保險公司出面跟我談
(大概是調閱過路口監視器,知道自己違規在先,不敢露臉了)
賠償的話
對方車修70,000元 (反正他想的到,該報的都換新就對了)
我要賠對方70,000元*30%=21,000元
我這邊比較多
我車修200,000元
(小綿羊就不是這個價錢了)
醫藥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人身衣物的賠償=100,000元
(醫療單據實報實銷,我買東西的發票都還留著,跑不掉)
對方要賠我200,000元*70%=140,000元
140000元+100,000元=240,000元
240000元-21000元=216,000元
很慶幸,自己還能好手好腳在版上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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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慢自在我.......悠遊車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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