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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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therhaha
你這個新聞已經是舊的了,
蘋果已提出證明,在香港簽約當時,大陸唯冠在場,也同意了,
現在大陸唯冠說,當時不知是蘋果要買的,所以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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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僅是APPLE認為 事實上那是台灣唯冠的人
(也許阿婆認為 跟台灣談就是跟大陸談 呵呵)
今天的新聞
iPad在中國大陸引發跟原註冊這個商標的唯冠公司的侵權爭議,17號下午廣東省惠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唯冠勝訴,經銷商必須停止銷售iPad。
唯冠還揚言跨海到美國提告,求償台幣6百億元。
惠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蘋果經銷商侵權成立,即日起必須停止銷售iPad,讓蘋果在大陸再度吃鱉。
深圳唯冠表示,2009年蘋果曾經透過代理公司以3萬5千英鎊,向台北唯冠購買南韓、泰國跟新加坡等地的iPad商標權,這是這並不包括中國大陸。
唯冠上週甚至表示,準備跨海到美國提告,求償台幣6百億元。
去年11月,深圳法院就一審判決唯冠控告蘋果侵權勝訴,現在惠州也是這樣,預料29號廣東高院二審將是雙方的決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