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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轉彎車無優先路權,未讓直行車肇責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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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蘭風格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48
引用:
作者
小建
2. 所以您是在新湖二路最前方的機車停等區等紅燈(面對行善路417巷), 綠燈後左轉要接行善路, 結果被同向後方的機車, 逆向撞到你的左側, 撞擊點在斑馬線上是嗎?
參考以下新圖:
http://g.co/maps/pr3bt
a. 請問您當時停在停等區的哪個位置?
b. 撞您的機車騎士是跟您同向道路, 逆向超車要直行接行善路417巷對嗎?
c. 撞擊點在您機車左側是嗎?
d. 撞擊的斑馬線是上圖照片中哪一段的斑馬線上? (停等區前那個, 還是左方那個, 還是遠方前方那個?)
謝謝,我會 PO 顯示地圖連結了。
A. 停等區左側,靠中線。
B. 是。
C. 左後方,車身後半段。
D. 停等區左方,直排的斑馬線。
2012-02-16, 11:3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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