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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拉拉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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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拉拉烏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10
引用:
作者小建
先過路口中心迷思,觀念停留在未修法前

http://www.cardu.com.tw/imgupload/201202130416301.jpg
路口未依規定讓車,事故肇因比例高(圖/卡優新聞網)


記者 段楚禎 / 2012/02/13


  不幸發生交通事故,輕則車輛受損、重則人員受傷,對車主來說,除了面臨修車問題外,雙方損失賠償的糾紛,也常讓人相當頭痛。台北市交通局就發現,轉彎車已先過路口中心處,明明是被撞的一方,為什麼還得賠償對方?是多數肇事車主的迷思。

某張姓計程車司機沿民族西路西向東行駛至承德路口準備左轉,見同路對向蔡君機車直行駛來,自認已左轉過路口中央,因此不讓機車先行,持續左轉,進而與直行的蔡君擦撞。經交通事故鑑定,張姓計程車司機必須負主要肇事責任。

台北市交通局表示,近來民眾對於在路口等待左轉時被直行車輛撞及,經肇事責任鑑定後,仍要負主要肇因而大感不解,往往提出「已經通過路口中間...



在高雄開車多年,都覺得路上就是比誰的車兇,誰的車頭先出來誰就贏了一般(不管是汽車還是機車),真的是很可怖!
雖然有時候不喜歡你之前的發言,不過這一篇很想給你按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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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2-13, 11:52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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