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過路口中心迷思,觀念停留在未修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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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未依規定讓車,事故肇因比例高(圖/卡優新聞網)
記者 段楚禎 / 2012/02/13
不幸發生交通事故,輕則車輛受損、重則人員受傷,對車主來說,除了面臨修車問題外,雙方損失賠償的糾紛,也常讓人相當頭痛。台北市交通局就發現,轉彎車已先過路口中心處,明明是被撞的一方,為什麼還得賠償對方?是多數肇事車主的迷思。
某張姓計程車司機沿民族西路西向東行駛至承德路口準備左轉,見同路對向蔡君機車直行駛來,自認已左轉過路口中央,因此不讓機車先行,持續左轉,進而與直行的蔡君擦撞。經交通事故鑑定,張姓計程車司機必須負主要肇事責任。
台北市交通局表示,近來民眾對於在路口等待左轉時被直行車輛撞及,經肇事責任鑑定後,仍要負主要肇因而大感不解,往往提出「已經通過路口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