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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漲 停
你手上應該有資料吧 , 看一下 .
如果你是甲方車 , 那代表製作筆錄現場圖的警方把你當成肇事主因 .
這點很多人不懂而我知道 , 代表我有一定程度的可信度吧 .
(雖然有許多鑑定後跟警方製作做現場圖的結果不同)
而目前台灣採用了絕對路權制 , 所以只要是直行車 , 就享有絕對路權 .
這點你真的不能忽視 .
你能這樣做當然很好 , 事發當時你主動報案 , 在司法程序中視同是自首 ,
若將來無法達成和解而上法院的時候 , 你可以主張這點而尋求法官的認同
而降低刑期 .
依你的描述 , 你是肇事主因 , 你的肇事責任會高過於對方 , 所以你如果
還是主張你的錯會少於對方 , 那你以後是不容易跟對方達成和解的 .
當然我不是你 , 我無法決定你的心態跟行為 , 而我說這些說不定可以給你
一些參考 , 不用對我有這麼高的敵意 . 當然 , 我跟你無冤無仇 , 也不認識你
, 所以也不會是要找你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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