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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可能最後只有ㄚ子和湘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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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引用:
作者
deef
法律真是全看法官怎麼判…
明明依法律規定重傷害是要判5年以上,但是像這判例,
被害人都已經一隻眼睛看不見了,就結果來說已達成重傷害的要件
但法官是用「傷害致人重傷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page=&searchkw=
我看這件Ma案被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機率很高。
現在連被害人自己都還躺在醫院,不知是否有受什麼壓力,居然
已迫不及待的說可以原諒Ma一干人。
終於有人看過去判決書案例
個人主觀 扯
砲一下
人都躲起來
實際行動 醫藥費..不能工作損失...小朋友的生活
還有計程車 車錢
曾經開車A到人 也自己騎機車 被撞
也沒看過這麼沒有誠意的加害人
__________________
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2012-02-11, 12:08 AM #
48
pomp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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