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算口紅姬好了,
你要發生事故的機會, 再加上, 肇事車輛車牌能被你拍到的機會? 再加上有"逃"機會!
一般車禍情形....
1.後面追撞
2.左右二邊撞
3.左右擦撞
以上, 除了第3."有機會"讓你裝在前面的紀錄器, "有機會"拍下車牌, 你去撞別人就不用講了!
如就個人言, 很大一部份是在防"機車", 不是對機車有偏見, 我自己也有騎機車, 而是,
不管是主觀或客觀環境, 和機車發生親密接觸的機會大很多....
緊接要來的, 還有來無聲, 去無踪, 免考照, 免掛牌的電動機車, 上面騎的多是平時以腳踏車代步的
歐吉桑, 歐巴桑, 小朋友....以騎腳踏車的習慣, 用20-30時速在路上, 靜悄悄的想轉就轉

不能不防, 不能不防~
所以, 較大的意義在於上面講的, "遇到事故可以證明非己錯就夠了",
雙方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