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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姍姍回國,依法不罰:這樣的慣老闆天堂,政府應該努力行銷來吸引鮭魚返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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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
anshley3
美國那種認罪協商模式有比較好嗎?
那種模式就等同於
富人有錢賠的話就放你走
窮人沒錢賠的話就把你關起來
我也不懂美國人為什麼能容忍這種法律存在
台灣也有認罪協商
而且認罪協商也不是你說我要認罪協商就可以用錢解決
http://law995.twlady.com.tw/lawbook08.html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A...%8D%94%E5%95%86
這些資料你都可以了解,而且,不是甚麼事情都可以認罪協商
引用:
作者
藍色&憂鬱
認罪協商合理懷疑可能是有其他政策因素 像是...瘦肉精之類的
那更奇怪了,我想問,不罰劉姍姍我們有甚麼好處,美國又有甚麼好處?
難道是我們要用開放美國牛肉進口換一個劉姍姍?
2012-01-29, 08:41 PM #
12
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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