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店員弄錯以 24 期分期售出產品.....
瀏覽單個文章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
cesarlin
大家都好嚴厲喔,希望對自己也是這麼嚴格。
說真的站門市的收入都不高,如果5期吃不消,要不要乾脆退貨,雖然不是你的問題,不過人與人之間不是只有理而已,同情心,同理心,都很重要的,得理不饒人也是很固人怨的行為。
買錯消費者要自己負擔責任,為什麼賣錯就不用?
2012-01-08, 09:19 PM #
33
n_akemi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n_akemi
查詢n_akemi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n_akemi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