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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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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小建
1. 不同的行為, 通常動機會不同; 類似的行為, 通常動機會相近
2. 今天汽車駕駛認為機車擋到他的路權(實際上沒有), 所以按喇叭要逼車逼走機車騎士, 甚至後來直接用撞的... 如果,反過來機車騎士也有類似行為對付汽車騎士, 那我會認為兩者動機類似

承2, 問題是大家幾乎不可能遇到類似情況... 或者說即便有, 比例上相差太懸殊.
原因是因為:道路上沒有禁行汽車道的劃設, 相近特性的車道僅有機車 "專用道" , 但機車專用道站全國道路比例微乎其微, 不若禁行機車道如此氾濫.

再則, 絕大部分機車被擋到時, 幾乎就是從旁邊車道或空隙超過, 極少見到如這輛汽車駕駛般 -- 硬是要把前方的車輛逼出該車道, 甚至撞上去. (機車自知撞不贏汽車, 幾乎沒有騎士這麼搞的)

1.我讀過的心理學沒有看過這樣的說法,簡單的說,一對男女接吻的動機都是一樣的嗎?

動機本身就很難去抓,透過行為來了解動機是不得已的辦法,不是看行為就知道動機是甚麼?有這麼厲害的話,經濟學早就不用搞了,管理學也只是一門技術學,動物都很難看行為了解其動機,人類更不用說

2.因此我會建議你了解心理學,動機與行為的關聯到現在仍是研究結果不一,你單純這樣的結論有問題

我不跟你講路權怎樣怎樣,你開頭的方法就有問題,後面我不認為值得討論,你要講後者,好歹要把第一點的學理說服給我聽

因此我會建議,不要輕易的把不良駕駛分類,不良駕駛就是不良駕駛,不管你開車或騎車都是一樣,難道說一個平常亂開車的人,改騎機車就比較安分守己嗎?難道說平常亂騎車的人,改開汽車就會溫良恭儉讓嗎?
舊 2012-01-08, 11:20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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