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危險? 你在路上怕被車撞危險?還是怕去PUB被姦比較危險?
未成年者不得入內跟強姦有關係嗎?
PUB是治外法權還是外租界? 不是的話就依法,強姦就是強姦,就這麼簡單 
|
我舉個例子 不過也順帶說 這裡很多人都認為不值得同情 但是並不代表這些人認為
強姦無罪
強姦=被車撞死
大家都知道去夜店沒有犯法 也知道喝醉被撿屍體的的機率很大
過馬路也有被車撞的風險 但是我過馬路並沒有犯法
當紅綠燈亮起 你過馬路是沒有犯法
但是你無法保證開車通過的人 不會違規闖紅燈 撞到你 所以你會睜開眼睛過馬路
為什麼?因為你還是對號誌與其他人守法的態度 保有存疑
所以會閉著眼睛過馬路 然後被闖紅燈的車撞死 當然你沒有違法
但是不會有人傻到閉著眼睛過馬路
相對的去夜店有相對的風險但是並不違法 為避免風險就是讓自己清醒的離開
在夜店喝到爛醉 跟閉著眼睛過馬路 不都是很無腦的舉動的嗎?
過馬路你會對其他人懷疑 去夜店卻對陌生人一點戒心都沒有
除了蠢這個字 我想不到第二個
我不相信有做父母的會對自己的孩子說 去夜店你就放心的喝到爛醉 被強姦就被強姦
反正是對方錯 叫它們賠錢坐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