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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cmwang
這裡沒人說後續發生的事件是合理的或合法的,而是說"被害人"並不完全令人同情 ....BTW,"被害人"的某些作為或不作為不知符不符合刑法第153條的定義啊 ....

PS:以上言論純屬鬼扯,不代表本台立場 ....

這應該要有明確的煽動作為才算,不能只是因為裝扮誘人就說犯法,
不然海邊跟游泳池豈不是犯罪的大本營........
舊 2012-01-06, 01:00 PM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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