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illy_rabbit
被少數幾個人把話題引去什麼清不清純的...
大部份的人說她們活該不是因為上夜店. 不是因為穿得辣
是因為去夜店穿得辣之外. 還"在不熟識的人身邊可以喝到爛醉如泥".
這跟人家在拜拜的時候喊你們拜偶像全都要下地獄結果被打不是一樣的道理?
那種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行為難道不可笑嗎?
如果只是女生穿得辣. 走路上被人拖去強姦. 你覺得在這邊還是一邊倒的幸災樂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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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也認同問題不在夜店,而在都醉到不省人事,這時就算男的也有危險......
不過如果一個人少有喝到爛醉的經驗時,就很難知道自己的酒量在哪,
一不小心就會醉倒......尤其在對方有心灌醉你的情況下。
我們知道許多保護自己的眉角,通常也是經歷或看過許多社會險惡之後才瞭解,
受害人才19歲,在這個年紀還是算年少無知的階段,往往自以為安全,實際卻不見得;
就連我自己19歲時,也不見得高明到哪去......我個人是認為無須太苛求
若真要講,父母師長沒有做好教育,問題比較大,
當然,孩子涉足聲色場所時,往往很少會跟家長說,就算禁止也常會偷偷去,
所以事先假設他們會去,然後給予預防教育,是很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