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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0227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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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啊,你們就繼續笑受害者吧,我不痛不癢,我只要管好我自己就好了
台灣人太好笑了
軟飲料或許我記錯,但這有啥好大不了的,難道你不懂我的意思嗎?
挑文字毛病是很簡單啦,但是有好笑嗎?
等到你親人或朋友晚上逛街時被酒駕的撞到,或者莫名其妙走路被飛車搶劫,不知道你還笑不笑得出來
因為,沒事幹嘛晚上在外面逛,不知道最近尾牙多,酒醉駕車的人很多嗎?被撞活該,自己不小心
為什麼走在路上要背單肩的包,不知道這樣很容易被搶嗎?活該
你覺得我以上說的有理嗎?
千錯萬錯都是被害者自己不注意,不小心的錯,笑死人的邏輯
引用:
作者silly_rabbit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D%AF%E6%80%A7%E9%A5%AE%E6%96%99

我不知道你喝的是哪種軟飲料..我喝過聽過的都不含酒精也不可能會有後勁

另外. 我確實是認為她們蠢到一杯接一杯不然就是混酒喝到掛...
除非你能佐證她們是喝什麼"軟飲料". 在她們"沒有任何預警之下忽然同時倒下".所以"兩個一起"被人揀走.
否則我還是要堅持可能性比較大的:"就是白痴. 明明不行了人家起鬨就照喝結果喝掛了被揀走"
(不然, 沒被上的那個其實是看另一個不順眼. 下套讓她被人幹的可能性都比什麼喝軟飲料,兩個人不明不白喝掛被抬走的機率高)
 
舊 2012-01-05, 09:28 A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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