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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0227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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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這些人爭沒意義
去夜店跟被輪**是兩回事
很多人根本連夜店都沒去過,只會嘴砲的真可憐
很多所謂的夜店其實只是下班後去休閒一下,跳跳小舞,喝杯啤酒或者軟飲料
聽聽現場演奏,放鬆一下而已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為什麼上夜店一定要不清純?
是一定要拍攝傳說中的 VIP 影片才叫上夜店嗎?
難道喝掛的就該被撿屍體活該?
按照這邊一些人的邏輯,是不是也可以說大半夜在路上行走的人被酒醉撞死都活該,誰叫這麼晚還要在外面晃明明知道那個時候很多人酒醉駕車?
舊 2012-01-05, 03:19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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