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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_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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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為什麼上夜店一定要不清純?
是一定要拍攝傳說中的 VIP 影片才叫上夜店嗎?
難道喝掛的就該被撿屍體活該?
按照這邊一些人的邏輯,是不是也可以說大半夜在路上行走的人被酒醉撞死都活該,誰叫這麼晚還要在外面晃明明知道那個時候很多人酒醉駕車?


那如果在台灣總統選舉出來. 當選人的慶賀現場有人穿著紅衛兵的衣服拿著大聲公在那邊唱中華人民共合國的國歌.
還舉旗:"我們一定會來解放台灣同胞". 明明只是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力, 結果被現場民眾暴打.
你會覺得"白癡自找的"還是"好可憐喔碰到一群暴民"?

如果自己腦殘到不知趨吉避凶. 那被自然淘汰掉也只是應該的
 
舊 2012-01-05, 03:12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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