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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新聞. 辣妹耶誕夜喝茫 遭搭訕男輪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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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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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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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otenkopf
我看不出這則新聞哪裡有趣了
穿著火辣就應該被輪暴?喝醉了就應該被輪暴?
絕對不該. 穿著火辣是女生的自由, 應受到法律保障.
但是就事論事, 請女方舉證是被哪個男生, 以什麼方式性侵,
否則男生就算被拍到去motel, 也不該被判有罪.
誰叫台灣是法匠主義國家
2012-01-04, 10:06 PM #
53
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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