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我看不出這則新聞哪裡有趣了

穿著火辣就應該被輪暴?喝醉了就應該被輪暴?


絕對不該. 穿著火辣是女生的自由, 應受到法律保障.

但是就事論事, 請女方舉證是被哪個男生, 以什麼方式性侵,
否則男生就算被拍到去motel, 也不該被判有罪.

誰叫台灣是法匠主義國家
舊 2012-01-04, 10:06 PM #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zabiji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