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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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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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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嗯...

引用:
作者cesarlin
這位網兄想太多了,一堆處男酸葡萄,去pub也把不到妹,只好幸災樂禍,只是顯示有些人很可悲而已。


所言差矣..

撿屍體這名詞不是昨天才有的. 我很久以前常跑pub也看不少.

把妹跟蓄意姦***是兩碼子事.

妹喝醉了並不200%代表她要跟對方****(至少法律上我知道應該不是).

撿屍(or收屍)有細水長流的手段, 北風太陽的手段, 爾虞我詐的手段. N種手段, 看當事者功力想怎玩. 撿屍體又不是昨天才開始有人撿.

今天用這種手段搞到被人告最後留前科, 跟是不是處男把不把的到妹無干. 這單純就是兩造都有問題.
舊 2012-01-04, 07:50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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