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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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uinousdeity
那是他的選擇權,實際上他是受害者,
沒出言恐嚇、也沒動手打人,這樣就60分及格了
普世標準就是如此,要當聖人,自便;
但你沒資格要求他或者是這裡的任何人把標準拉到跟你同樣高的水平。
另外,你花了很大的篇數在講"沒有辦法被證明沒發生的事情"
藉以做為自己論述對方行為有瑕疵可能的基礎
這就是惡魔證明的詭辯.....
不然,你說明一下討論影片看不到的部分
這種就連當事人都無法舉證的事情,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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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資格要求他或別人,但我有權利不認同他,有權利發表我認為他有所不當的部份,你否認嗎?
另外,用了很多篇數在講"沒有辦法被證明沒發生的事情",那也是和網友的討論所致,我一個人是玩不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