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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qwsxd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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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再說一次,業務有錯我認同.

但是,我討論的是另一方是否完全沒有不當的地方?


有不當又如何???

今天你好像連服務業的本質都搞不清楚!!!

況且今天有的證據...就是馬自達的問題居多!!!而且是大很多!!!

現在的你只是一直在推論當事人是否有不妥!!!


做服務業的哪個沒遇過奧克!!!以後每個做服務業的都像今天馬自達這樣還得了你有沒想過???
舊 2012-01-03, 02:46 AM #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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