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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zebraw
不管事主做了什事,
這些業務根本沒有從事服務業的認知.
今天客戶來你的場子被你的員工打傷,
本來就要負責任.
今天客戶有抱怨而現場員工無法處理,
本來就該主管出面,
不然要主管幹嘛?
如果客戶要求過分或是有人身攻擊,
請找警察來處理而不是自行解決,
好歹馬自達也是國際大廠,
這種最基本的服務業守則都教不好真令人意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3&last=33040849
網友請自己看看此篇文章,
裡面寫的很棒比我的文章有條理許多.

你講的我都認同.
但我還是認為得理不一定要不饒人,這是我的重點.
舊 2012-01-03, 01:49 AM #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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