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JING FENG
看了當事人到現在的發言.
覺的蠻聰明的.
如果是已鬧到這樣的地步.
是不會讓原廠知道自己的住家等資料.
就算原廠賠個幾十萬又怎樣.
會不會被人惡意報復就不得而知
(前面有人提到,說對不起就能解決的話,就不需要警察了,沒錯,一樣的道理,如果沒有仇恨的話,也不會有殺人放火這種事了,而這件事,是不是會讓人有仇恨?)
大部份的人,都認為服務業的SOP要怎樣做,怎樣做才對,這是沒錯的.
但當事人的基本態度,是不是也要有,一開始就很不客氣的客人,至少在目前的"大部份服務業"上,是不會得到合理的回應的,這不是在爭論對錯,而是在講現實的情形.

自己服務業做了那麼久,從小開始是做輪胎門市,超市門市,麥當勞,電腦門市(光華,NOVA,電子街),到自己開店十年,至少做了20年以上有了...
服務業有錯,客人得到了合理的"賠",這是合理的.
但有些客人,真的會把事...


虎大

我個人感覺是這樣,服務好壞是一回事,但業務過失致人受傷又是一回事,如果
我在職場上因為自己過失導致別人受傷,不管對方當下態度再差,我也會在合理
的範圍內盡量補償對方,而不是擺出一副我都道歉了不然你要怎麼樣的態度,這
樣不僅事情無法善了更可能激怒對方,這樣雙方都沒有任何好處,我們自己有過
失,不能要求每個人都可以摸摸鼻子就算了。
舊 2012-01-01, 05:56 PM #68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Quaker200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