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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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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palmdeve
遇到這種人~不用跟牠廢話~直接法院見


法院見嗎? 很多人都以為這是小事, 等上了法院, 因為過失傷害是事實,
因此刑責自然是跑不掉(頂多是刑期多少或是檢察官會給緩起訴但要被告捐錢做公益等.....)
再來就是原告聲請附帶民事賠償.....
原告方也許討不到什麼太多的好處, 但被告方一定難以全身而退, 只要造成傷害是事實.
舊 2012-01-01, 12:25 PM #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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