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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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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612
引用:
作者CoachEric
因為被告有同夥做為證人

卻因為朋友義氣不想扯出來


竊盜跟準強盜的刑度差很多

判斷卻是一線之隔!

你怎麼都不直接回答問題..
某丙跟某乙如果沒有血緣關係
只是朋友 哪有權利提告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8268&ctNode=28045
你也不是例二的小偷或是在場
怎麼證明小偷當時沒有傷害失主?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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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1-01, 12:18 AM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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