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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achEric
ㄛ
講白了
馬自達的損害底線是醫藥費而已
事主的損害底線還不知道在哪....
是...你可以說馬自達的應對不好
可是事主的策略是把它延伸成馬自達的品牌形象問題
如果我是馬自達的法務主管
第1 我會先賠醫藥費(這是在對方有驗傷單的情況下)
其次這件事如果還沒有落幕
這種行為只有逼得我請律師來提告
來維護品牌形象而已......所以我才說殺人不過頭點地
換言之
馬自達真有錯也不過是開著記者會道歉而已
事主的發言只要有一點偏離事實
那他就準備上法院了.......
我不是危言聳聽
以前每天都在幹這類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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