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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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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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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83
Post 嗯...

引用:
作者CoachEric


講白了

馬自達的損害底線是醫藥費而已

事主的損害底線還不知道在哪....

是...你可以說馬自達的應對不好

可是事主的策略是把它延伸成馬自達的品牌形象問題

如果我是馬自達的法務主管

第1 我會先賠醫藥費(這是在對方有驗傷單的情況下)

其次這件事如果還沒有落幕

這種行為只有逼得我請律師來提告

來維護品牌形象而已......所以我才說殺人不過頭點地

換言之

馬自達真有錯也不過是開著記者會道歉而已

事主的發言只要有一點偏離事實

那他就準備上法院了.......

我不是危言聳聽

以前每天都在幹這類鳥事


man.. 所以你現在意思是事主應該摸摸鼻子當沒事不然他身家性命會怎樣是巴? 你這言論..
舊 2011-12-31, 10:01 PM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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