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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三寶說謊被戳破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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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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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
supstring
所以還有確切的格式嗎?!
又是法官愛玩文字遊戲?!
和解書範本在很多地方都找得到!
至於前面提到的案例是提醒和解條件必須申明"放棄民,刑事訴訟",
不然錢都賠了還是有可能被告!!!
說實在,一般觀念是--賠錢和解後就代表 "一切到此為止"
可是法律卻並不這麼認為.
2011-12-31, 04:5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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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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