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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爆黑幕:比法條不如有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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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bleK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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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原千尋
重點:錢$$$$$$$$$
權>錢>>法律
所以上等人跑去從政
其次去賺錢
法律是為有能力的人服務,跟去酒店開小姐一樣
去對岸應該是升學吧,台灣算是小學等級吧
2011-12-30, 04:27 AM #
32
Cabl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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