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建,可否麻煩您請教一下楊麗環委員,中壢市中豐北路之前在慢車道上違反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所繪製的腳踏車道,寬度只有60∼80公分,之前不是說好要廢除嗎?為什麼最近整條中豐北路重新鋪設柏油後,又把不符合120公分規定的腳踏車道劃上去?
剛剛google了一下,發現縣議員梁為超在11月初找縣政府與公所會堪過了,不過梁議員似乎不太熟法規,反被縣政府城鄉發展局、交通局與公所打了軟釘子
http://blog.udn.com/super4280606/5924843
能否與委員、議員協調,把現在的整條慢車道都讓給腳踏車與那只能單人行走、不能錯身或併行的人行道,讓機車、汽車進去走那原本寫著進行機車的兩線快車道,既保護腳踏車騎士,也讓行人有更好的路可走
另外最好請委員、議員檢視一下,現在還在劃線的快車道寬度是否超過了交通部規定的速限50公里路段不得超過3公尺寬的規定,以免現在汽車超速行駛的情況持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