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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釘床」護愛車 不捨利爪刮花車殼 遭轟虐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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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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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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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祥風日照
不...無愧我心
請動保團體先主張立法禁止非法繁殖及全部殖入晶片 嚴格查緝棄養
大家在來談禁絕棄養後,還剩下的流浪犬貓怎麼有同理心
因為今天飼主做不好,就是對他人權利的一種迫害
憑什麼自己不自律再來要求別人要幫其他亂七八糟棄養的飼主分擔責任?!
吃貓吃狗一點也不違反他人權利
跟抽煙**娼一樣
我都不做 但我尊重別人做的權利 因為這是民主價值
法律規定禁止了.....就是認為這種權利該被限制
法律規範盡可能會與時俱進,會這樣修訂,
主要還是考量社會風氣與觀感,就如同你不吃,
多數人也不吃。這兩類動物飼養的主要目的
本來就不是作為食用目的,沒辦法管制來源(衛生目的)
不加以限制,還會有其他問題(吃了別人的寵物?)
簡單來說,既然沒有非吃不可的理由,
以食物來說有其他替代品,禁止的優點多於缺點,
且我國的法律設計主要參考歐美....禁止是理所當然的...
要捍衛自己吃狗肉的權利?可以啊,做了不要被抓到
付出代價不要該,就這樣而已。
2011-12-19, 05:4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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