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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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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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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厝漢
我也換了幾個工作,說實在,我在前幾個工作,賺的錢都沒有我在大學生出來打工(之前大學打個工,一個月就有3萬到3萬6)的還要多。以前的老闆是你有能力,就敢給,現在是你有能力,就操死你的一堆。


我只能說 現在剛好有個機會 我也在nova有一間店,
要是我做的起來。我一定會好好對待我員工的。至少一個月也要3萬5以上請人。

重點是工時? 工作內容?
假使你提供的工作內容是35K以上,日工作八小時,周休二日
只要灌灌電腦,陪客人打哈哈
是我的話,我也不會做
有一部分的新鮮人看的是工作內容,有一部分看的是錢
當然錢與工作內容都可以兼顧是最好,問題不是所有新鮮人都這樣想
當老闆只能提供環境,但是會飛進來哪些鳥,並沒有那麼容易控制
舊 2011-12-14, 12:30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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