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新同學+
根本就搞錯方向了
如果直接立個牌子說那把琴的價格 馬上就會有很多有品味的圍過來 把人打趴搶走了
|
哇塞∼要是這把再這樣從物主手中離開,那就快要變成受了詛咒的小提琴了∼
講一下這把琴的小故事...
一個小提琴家 Huberman 在 1911 年買了這把小提琴後,1936 年時有一次他在卡內基音樂廳用另外一把琴表演時,這把小提琴就被一個當時 20 歲的在餐廳表演的小提琴家偷走。偷走後保險賠了 Huberman 3 萬美金(當時的價值)。而這位小偷就一直偷偷地自己用了 50 年,甚至有一任美國總統去該餐廳用餐,跟這位餐廳表演的小提琴家合照時也都沒有發現這把小提琴的價值!50 年後死前才在跟他老婆講說這把小提琴是偷來的,應該要物歸原主。所以這把小提琴就還給了當年賠償損失的保險公司,接著 1989 年賣掉,價錢 110 萬美金。
後來買主借給 Joshua Bell 用,並且跟 Joshua Bell 開玩笑說可以賣他 400 萬要是他要的話∼結果某一天 Joshua Bell 才發現那傢伙是真的想賣小提琴,並且已經快成交了,他才趕緊跑去把他之前那把錄製 Red Violin 的那把賣掉。因為急著賣所以只賣 200 萬而已,且求了半天才在 2001 年用稍微低於 400 萬買下現在這把 1713 Gibson Stradivarius 這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