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ompt
從可以看到施公告示有十幾秒(這邊是還好 因為不知道是多遠之後)
但是從可以看到施工的發光三角錐到事故發生有10秒以上
這當中其實有很大一段兩車距離到上百公尺
哪會沒空間
這種硬是要最後一秒才擠的也是很怪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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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路段我記得速限是 90 (有記錯別怪我)
以 90km/h 去計算的話
90 * 1000(m) / 3600(sec) = 25(m/s)
從 4:26秒開始看到遠方道路縮減的反光標示
到 4:30秒看到Civic 踩剎車
中間經過4秒鐘 前進100公尺
別的不說 光看到反光標誌的時候 就應該有所警覺了
不過今天如果 Civic 是維持原車速 打右方向燈切出的話 也不會弄成這樣
只能說差勁的司機遇到一個少根經的Civ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