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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慕凡
新店警方調查,男童的繼父綽號「小6」,前天傍晚帶男童到新店區北新路貨車司機許冠雄(33歲,毒品前科)的家,請許代為照顧,隨後周健輝(29歲,無業,詐欺前科)、工人鄭盛峰(35歲,毒品前科)陸續到許宅作客,疑因男童哭鬧,3人竟集體凌虐,直到他沒氣息了,才察覺事情鬧大。

男童哭鬧 集體凌虐

前天深夜10時28分,由周、鄭抱起男童步行至新店慈濟醫院,周某用黑色帽T外套裹著男童走進急診室,趁櫃台當時沒人,扔了就快閃,醫院保全及護理人員回櫃台後發現,打開外套,赫見全身瘀青、氣絕多時的男童,大驚失色,見其死狀極慘,有人當場落淚。

全身瘀青 鼻樑也斷

醫護人員檢視,男童約3至4歲,身高近100公分,偏瘦,顏面、雙頰、額頭、雙臂、大腿、小腿,佈滿大範圍瘀血,甚至有拳頭狀瘀青,且鼻樑骨斷裂,受虐程度極嚴重;令人驚悚的是,左腳大腳趾、左手食指的指甲竟被掀起,宛如刑求逼供,...

舉這種極端的案例來說嘴 我不知道你是什麼心態
全部的受刑人都是犯你上面所講的罪型嗎?
就算是 或不是 你也不是法官 不需要操這個心吧
舊 2011-12-06, 08:10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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