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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勞工利多 無薪假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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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ny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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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29
我覺得只需要加一條:
公司欲申請無薪假,為保護本土員工工作權,必須先將外籍勞工
全部解聘,並在結束無薪假半年之後才可再申請。
這樣應該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2011-11-29, 08:20 PM #
27
Benny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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